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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锅林株式会社认识到其保护通过公司业务活动获得的个人信息的社会责任,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努力按照以下政策保护个人信息。

  1.  个人信息的获取
    个人信息和特定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合法和公平的方式获得。
  2.  个人信息的使用
    (1)个人信息应在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
    (2) 在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或将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工作外包时,我们将对共同使用者或外包者进行严格的调查,并进行适当的监督,以确保保密性。
  3.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1)未经当事人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2)尽管有上述(1)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可以提供给第三方,主要目的是确保道德药品和其他产品的适当分配,根据药品法律和法规收集和提供信息,或提供所处理产品的信息。
  4. 个人数据的管理
    (1)公司应保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并对其进行安全管理。
    (2)采取适当的信息安全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计算机病毒等,以防止个人信息的丢失、破坏、伪造或泄漏。
    (3)不得通过将个人信息带出场所或传送给外界的方式泄露。
  5. 个人资料的披露、更正和暂停使用
    如果当事人(或其代表)要求披露、更正等或暂停使用保留的可识别其身份的个人数据,我们将适当地、迅速地回应这一要求。
  6. 组织结构
    (1)任命一名首席合规官,以确保个人数据的适当管理。
    (2)所有成员应被告知个人信息的保护和适当管理,并应确保在其日常工作中适当处理个人信息。
  7. 制定、实施、维护和改进个人信息和具体的个人信息管理规则和标准
    为了实施这一政策,公司将制定 “个人信息和特定个人信息管理条例 “和 “程序 “等,并确保员工和相关方了解、实施、维护和不断改进。

2023年4月1日

锅林株式会社
代表董事 岛 宏幸

对个人信息的处理

鍋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管理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作如下处理。

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将使用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用于开展与下列项目有关的所有国内和国际业务和操作(包括姓名、公司/组织名称、隶属关系、职称、地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这些信息写在或显示在名片、电子邮件等上面)。 (包括姓名、公司/组织名称、隶属关系、职称、地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1. 公司处理的产品的贸易和交易。
    2. 与前述项目有关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修理、机器和设备安装工作以及工业废物收集和运输。
    3. 处理和提供各种类型的信息,以及买卖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4. 会计、一般办公室工作、后勤和所有其他合同服务和管理指导。
    5.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法》,提供居家护理支持服务和居家服务。
    6. 与公司股东有关的所有业务。
    7. 与公司雇员的就业有关的所有业务。
    8. 与我们的会员有关的所有业务。
    9. 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有其他业务。

对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回应

  1. 禁止未经个人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法律要求时。
    (2) 为了保护个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有必要提供个人信息,但难以获得个人的同意。
    (3) 提供个人数据对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特别必要,并且难以获得当事人的同意。
    (4)当与国家机关、地方当局或受其委托执行法律规定的事务的人合作时,而获得该人的同意可能会妨碍这些事务的执行。
  2. 尽管有前款规定,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可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提供给以下第三方,主要目的是确保道德药品和其他产品的正常销售,根据医药法律法规收集和提供信息,以及提供本公司所经营产品的信息。 个人数据可能被提供给以下第三方。
    (1) 供应商
    ・政府和市政办公室。
    ・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制药厂、医疗设备制造商等。
    (2) 要提供的保留的个人数据项目
    ・姓名、年龄、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医学专业、专业领域、部门、职称和职位、就读学校、毕业年份、加入的社团以及其他与药品处方和研究有关的信息。
    (3) 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口头、书面或电磁方法。
    (4) 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服务
    ・应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可识别当事人身份的个人资料。
  3. 如果要改变第2款所列的任何事项,应事先通知个人,或让个人随时了解有关的变化。

个人数据的外包

本公司可以将个人数据外包,以执行使用目的中规定的任务。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制定选择标准等方式,选择能提供足够信息保护水平的承包商,并在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保护个人信息的措施,对承包商进行适当监督,确保承包商安全管理个人信息。

处理与外部链接有关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运营的网站可能包含与外部网站的链接。 我们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和管理或外部网站的内容不负责任。 请直接联系链接网站。

对个人数据的披露、更正、暂停使用等的回应

如果您(或您的代表)希望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要求披露、更正等或暂停使用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请将请求申请表和以下所附文件寄给以下负责人员。 收到文件后,我们将核实您(或您的代表)的身份,在公司内部检查所要求的个人信息,并考虑您的请求细节。 我们会尽快回复你,告诉你你的请求的结果。

所需材料

(1) 可确认本人身份的证件(驾照、护照、户籍誊本等)・・・ 1份
(2) 由他人代为办理时,需提供代理人的 (1)中材料 ・・・ 1份
(3) 证明具有代理权的文件(委托书等)・・・ 1份
另若有可对申请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特定的材料,也请一并寄送。

〈资料寄送地址〉

〒390-8722 长野县松本市双叶8番10号 锅林株式会社 总务部 履约室
※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敝公司时存在丢失的可能性,请务必通过挂号信等可靠的形式寄送。
且寄送材料时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若您有任何有关个人信息的疑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我们。
“有关个人信息的综合咨询窗口” 负责部门 总务部 履约室
TEL:(+81)263-27-6545
FAX:(+81)263-27-6570
E-mail:k_komatsu@nabelin.co.jp

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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