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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方針及特定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鍋林株式會社認識到其保護通過公司業務活動獲得的個人信息的社會責任,並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及相關法律和法規,努力按照以下政策保護個人信息。

  1.  個人信息的獲取
    個人信息和特定的個人信息將通過合法和公平的方式獲得。
  2.  個人信息的使用
    (1)個人信息應在規定的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
    (2)在共同使用個人信息或將獲取和使用個人信息的工作外包時,我們將對共同使用者或外包者進行嚴格的調查,並進行適當的監督,以確保保密性。
  3.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1)未經當事人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但法律規定的情況除外。
    (2)盡管有上述(1)的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可以提供給第三方,主要目的是確保道德藥品和其他產品的適當分配,根據藥品法律和法規收集和提供信息,或提供所處理產品的信息。
  4. 個人數據的管理
    (1)公司應保持個人信息的準確性並對其進行安全管理。
    (2)采取適當的信息安全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計算機病毒等,以防止個人信息的丟失、破壞、偽造或泄漏。
    (3)不得通過將個人信息帶出場所或傳送給外界的方式泄露。
  5.   個人信息的披露、更正和暫停使用
    如果當事人(或其代表)要求披露、更正等或暫停使用保留的可識別其身份的個人數據,我們將適當地、迅速地回應這一要求。
  6. 組織結構
    (1)任命一名首席合規官,以確保個人數據的適當管理。
    (2)所有成員應被告知個人信息的保護和適當管理,並應確保在其日常工作中適當處理個人信息。
  7. 製定、實施、維護和改進個人信息和具體的個人信息管理規則和標準
    為了實施這一政策,公司將製定 “個人信息和特定個人信息管理條例 “和 “程序 “等,並確保員工和相關方了解、實施、維護和不斷改進。

2023年4月1日

鍋林株式會社
代表董事 島 宏幸

對個人信息的處理

鍋林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公司’)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以下簡稱’個人信息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妥善管理所提供的個人信息,並作如下處理。

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將使用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個人信息,用於開展與下列項目有關的所有國內和國際業務和操作(包括姓名、公司/組織名稱、隸屬關係、職稱、地點/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這些信息寫在或顯示在名片、電子郵件等上麵)。 (包括姓名、公司/組織名稱、隸屬關係、職稱、地點/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

  1. 公司處理的產品的貿易和交易。
  2. 與前述項目有關的開發、設計、製造/加工、修理、機器和設備安裝工作以及工業廢物收集和運輸。
  3. 處理和提供各種類型的信息,以及買賣計算機硬件和軟件。
  4. 會計、一般辦公室工作、後勤和所有其他合同服務和管理指導。
  5. 根據《長期護理保險法》,提供居家護理支持服務和居家服務。
  6. 與公司股東有關的所有業務。
  7. 與公司雇員的就業有關的所有業務。
  8. 與我們的會員有關的所有業務。
  9. 本公司章程中規定的所有其他業務。

對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的回應

  1. 禁止未經個人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但以下情況除外。
    (1) 法律要求時。
    (2) 為了保護個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有必要提供個人信息,但難以獲得個人的同意。
    (3) 提供個人數據對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的健康發展特別必要,並且難以獲得當事人的同意。
    (4) 當與國家機關、地方當局或受其委托執行法律規定的事務的人合作時,而獲得該人的同意可能會妨礙這些事務的執行。
  2. 盡管有前款規定,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可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提供給以下第三方,主要目的是確保道德藥品和其他產品的正常銷售,根據醫藥法律法規收集和提供信息,以及提供本公司所經營產品的信息。 個人數據可能被提供給以下第三方。
    (1) 供應商
    ・政府和市政辦公室。
    ・與我們有業務往來的製藥廠、醫療設備製造商等。
    (2) 要提供的保留的個人數據項目
    ・姓名、年齡、出生日期、工作單位信息(姓名、地址、聯係方式)、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醫學專業、專業領域、部門、職稱和職位、就讀學校、畢業年份、加入的社團以及其他與藥品處方和研究有關的信息。
    (3) 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口頭、書麵或電磁方法。
    (4) 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服務
    ・應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可識別當事人身份的個人資料。
  3. 如果要改變第2款所列的任何事項,應事先通知個人,或讓個人隨時了解有關的變化。

個人數據的外包

本公司可以將個人數據外包,以執行使用目的中規定的任務。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通過製定選擇標準等方式,選擇能提供足夠信息保護水平的承包商,並在合同中明確承包商的義務和責任以及保護個人信息的措施,對承包商進行適當監督,確保承包商安全管理個人信息。

處理與外部鏈接有關的個人信息

本公司運營的網站可能包含與外部網站的鏈接。 我們對個人數據的處理和管理或外部網站的內容不負責任。 請直接聯係鏈接網站。

對個人數據的披露、更正、暫停使用等的回應

如果您(或您的代表)希望根據《個人數據保護法》要求披露、更正等或暫停使用本公司持有的個人數據,請將請求申請表和以下所附文件寄給以下負責人員。 收到文件後,我們將核實您(或您的代表)的身份,在公司內部檢查所要求的個人信息,並考慮您的請求細節。 我們會盡快回複你,告訴你你的請求的結果。

所需資料

(1) 可確認本人身分的證件(駕照、護照、戶籍謄本等)・・・ 1份
(2) 若由他人代為辦理時,需提供代理人的 (1)中資料 ・・・ 1份
(3) 證明具有代理權的文件(委託書等)・・・ 1份
另外,若有可對申請處理個人資料進行特定的材料,也請一併寄送。

〈資料寄送地址〉

〒390-8722 長野縣松本市雙葉8番10號 鍋林株式會社 總務部 履約室
※將申請材料寄送至敝公司時存在丟失的可能性,請務必通過掛號郵件等可靠方式寄送。且寄送材料時產生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若您有任何有關個人資料的疑問,可通過電話、傳真以及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絡我們。
「有關個人資料的綜合諮詢窗口」 負責部們 總務部 履約室
TEL:(+81)263-27-6545
FAX:(+81)263-27-6570
E-mail:k_komatsu@nabelin.co.jp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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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TEL:
    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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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內容
    申請進行處理的個人資料